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65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
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65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
省税务局 :
阮先红委员 在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《关于优化增值税纳税人身份转换机制 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》的提案收悉。根据要求,由我厅协助你们办理此提案。经研究,并与 阮先红委员 沟通,现提出涉及财政工作的答复意见:
一、关于优化增值税纳税人身份转换机制问题
2018年,国税总局发布《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》( 2018年第18号公告),允许 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,但在 实践中出现 进 项税额遗留、下游企业抵扣权益受损等诸多问题。该政策先后两次延期执行,最终于 202 1 年 1 月 1 日停止执行。2026年,《增值税法实施条例》 出台,在 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,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。综合历史实践与现行法律规定,我们认为 全面放开一般纳税人转回小规模纳税人的回转通道,暂不具备调整空间。建议 贵局加强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宣传解读,帮助企业明晰不同纳税人身份的计税规则与税负差异,提前做好经营规划与涉税安排。
二、关于销售额降至 500万元以下仍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税负上升的问题
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政策外,国家还出台了多项普惠性 税费支持 政策,如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、“六税两费”减半征收等,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享受,并 不受增值税纳税人身份限制。建议 贵局重点关注我省毛利率较高、进项较少的轻资产服务业等行业的一般纳税人税负变化情况,研究相关行业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政策的可行性。我厅将积极配合贵局开展调研评估,并适时向财政部税政司汇报反映。
以上意见,请你们在正式答复委员时参考。
联系人:税政处汪敏婕,电话: 87287907。
江西省财政厅
202 6 年 4 月 25 日